台灣的觀眾是瞎了眼了嗎?為什麼像林瑋廷這種一直叫什麼乳頭先生幫球員亂取外號,還有說什麼屁股之類的白癡主播,球都投出去三秒以後了才說話超級不專業主播都可以繼續霸著播報台。
還有『我喜歡馬刺的「拳腳戲」,那是一種決心、不滿和氣勢,以及福至心靈的傑作。但並不表示,我認同Robert Horry對Steve Nash的惡意犯規。』
這又是什麼鬼話,一天到晚只會放馬後砲跟些一堆偏見的裘必勝,為什麼還是一堆網站要放他的文章?
雖然說籃球的籃下激烈動作再所難免,違反規則就是應該要罰,但是這次判決對太陽太傷了,只要Bowen在的一天,我一輩子都不會支持馬刺!碼的真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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